来源:bob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5-11-09 22:54:51
11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成人健康体检项目推荐指引(2025年版)》,《指引》适用于个人或企业集体组织的,用于了解18岁以上受检者健康情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健康体检。不包括入职体检、职业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入学、入伍、婚检等专项体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的健康体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及专项疾病的筛查等。
(一)健康体检自测问卷。引导受检者如实填写健康体检自测问卷,了解受检者基本健康情况,对疾病风险进行初步评估,合理设置体检项目。健康体检自测问卷包括:个人基础信息、既往史及家族史、生活方式信息和心理健康情况等。
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检查和物理检查两部分。一般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臀围、血压、脉率;物理检查包括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妇科(有性生活史)检查。
实验室检查包括:常规检查、生化检查、甲状腺功能检查、分子检查和细胞学检查。常规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粪便常规+隐血试验;生化检查包括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血尿酸、血同型半胱氨酸;甲状腺功能检查包括促甲状腺激素、游离甲状腺激素;分子检查主要是指高危型HPV核酸检测;细胞学检查主要是指子宫颈细胞学检查。
辅助检查包括:心电图检查、放射检查、超声检查、人体成分分析。40岁以上人群,增加肺功能检查和骨密度检测。
(三)慢性病风险筛查项目。在基本体检项目的基础上,结合健康体检自测问卷,对存在心脑血管疾病、常见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疾病风险的人群,根据相应慢性病筛查与早诊早治方案等,增加个性化深度检查项目。
(一)健康体检机构可参照《成人健康体检工作流程图(2025年版)》开展工作,在设置健康体检项目时,可结合受检者健康服务需求及本机构技术人员专业结构、医疗设施配置情况等,对体检项目做到合理调整。
(二)健康体检机构依据常见慢性病风险评估指标,筛选慢性病风险人群,选择筛查项目。
(三)鼓励健康体检机构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为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提供支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以新一代人工智能深度赋能卫生健康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11月4日发布了《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建议》(以下简称《意见》)。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创新驱动、安全可控的原则,促进AI在医疗卫生领域的规范应用,不断丰富应用场景,提升服务能力,保障服务安全,优化资源配置,创新预防、诊疗、康复、健康管理等全链条连续智能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渐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到2027年,建立一批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和可信数据空间,形成一批临床专病专科垂直大模型和智能体应用,基层诊疗智能辅助、临床专科专病诊疗智能辅助决策和患者就诊智能服务在医疗卫生机构大范围的应用,基本建成一批医疗卫生领域国家AI应用中试基地,打造更多高价值应用场景,带动健康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到2030年,基层诊疗智能辅助应用基本实现全覆盖,推动实现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开展医学影像智能辅助诊断、临床诊疗智能辅助决策等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人工智能 医疗卫生”应用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完善,建成一批全球领先的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
1.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智能应用。注重以基层为重点,强化医学影像诊断、心电诊断、医学检验、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作用,提升诊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慢病协同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医智能辅诊等便民惠民服务智能水平。
2.建立基层医生智能辅助诊疗应用。针对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建立基层智能辅助诊疗应用,向基层医生提供辅助诊疗、处方审核、随访管理、中医诊疗等智能应用,提升基层全科辅助诊断、疾病鉴别诊断、医学影像辅助诊断等服务能力。
3.加强居民慢性病规范管理服务。建立智能慢性病管理和个人健康画像应用,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向个人开放,开展慢性病筛查、评估分级、个性化干预等智能服务,支持居民开展自我健康管理,构建基层慢性病管理智能服务新模式。
4.强化健康管理、养老和托育服务。结合“体重管理年”活动,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科学智能饮食和运动建议。强化养老和托育智能服务与监管。推广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和日常护理指导等智能应用,提升全人群自主健康管理意识。
5.推广医学影像智能诊断服务。支持省统筹集约化开展医学影像辅助诊断、报告生成、影像质量评价和提供治疗方案建议等智能辅助服务,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学影像智能辅助诊断从单病种向单个器官多病种发展,提高影像诊断效率和报告质量。选择高水平医院开展高质量医学影像数据汇聚和开发应用研究,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和迭代升级。
6.拓展临床专病辅助诊疗服务。推动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拓展智能临床决策支持应用场景,聚焦儿科、精神、肿瘤及罕见病等重大疑难疾病临床决策智能辅助应用,提升临床专科医生诊断能力。
7.推广智能康复和用药服务。推广康复机器人、中医针灸推拿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施,在康复专科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康复科实现智能康复服务全覆盖。发展智慧药房,推广处方调剂、药品核对、处方前置审核等智能应用。
8.优化患者智能服务流程。二级及以上医院为患者提供精准预约分诊导诊、智能预问诊、云陪诊、智能随访等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服务。推广床旁智能设备,开展病情监测预警、床旁智能护理等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推动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机构互认共享。推广移动支付、医保一站式结算、商业保险快速理赔、满意度调查、院后管理等智能服务。
9.强化智能转诊服务。支持省统筹建立智能转诊信息系统,根据区域医疗资源分布、科室负载率及患者病情紧急程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及以上医院合理分配转诊资源,为患者提供智能转诊服务。
10.加强智能中医诊疗应用。以中医临床诊疗真实世界数据和循证医学数据为重点,构建中医临床专病知识库、临床用药知识库,形成一批高质量数据集,支撑建设中医药诊疗大模型,提升中医药辅助临床诊治能力,提高中药合理用药水平。
11.加强中药全周期智能管理。鼓励中药研发机构和种植、生产企业构建中药材全流程追溯系统,探索道地药材种植数字孪生系统,实现生长全过程监测、指导及追溯,推动中药饮片炮制过程信息数字化采集、智能分析,实现中药种植、加工、使用的全流程智能管理。
12.推进中医药装备智能升级。鼓励各个地区研发中医智能诊断设备,实现“四诊”信息定量化采集和分析。探索开展针灸、推拿机器人等智能设备推广应用。支持研发中药个性定制智能煎制装备,推动传统技术提档升级。
13.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构建监测、预警、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推进智能流调系统升级,为传染病防控决策提供实时、精准支撑。加快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在全国使用传染病报告系统的医疗机构部署应用。优化传染病病例及症候群聚集性、异常变化发现等风险的快速发现和智能分析应用。
14.强化卫生应急管理和处置。加强AI在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中的深度应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整合卫生健康信息数据资源,监测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信息,预测预警卫生应急风险,推荐处置方案,实现智能处置。
15.加强重点疾病和重点人群管理。省级统筹推进病理、B超、放射影像的智能辅助诊断应用,加强疾病早期筛查。开展职业病早期智能诊断,完善智能个人防护装备应用。强化公众心理问题智能监测服务,以学生为重点,提供心理问题智能筛查、预警推送、干预服务和随访分析。
16.深化医学科学研究智能应用。依托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大学,推动在文献概要、研究方案生成、数据收集分析、科研资源管理、科研数据安全、研究型病房、临床实验等方面智能体的共建共享共用,提升科研工作效率和质量。
17.拓展健康科普服务。鼓励各个地区为公众提供个性化智能健康知识推送和普及服务和定制化健康信息,并在智能医学文献分析、科学问题发现、科技学术评价等方面为医务人员创新知识提供方式。
18.推进药物科研成果转化。推动医药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鼓励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与药品生产企业协同,面向重大疾病以及罕见病和特定人群的疾病,开发新药筛选模型,加速新药智能研发。支持各地综合中医临床数据和中药应用数据,建立快速高效的组合药物优选模型,辅助中药组方优化和创新中药研发。
19.推广医疗卫生机构智能管理。加强智能医疗质量、医疗费用及单病种成本管理等医疗管理数据精准分析,开展医疗装备和耗材的智能调配、手术室和药房智能管理,加强医院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物流、后勤和安全等智能管理。
20.加生健康行业智能监管。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融合推进深化医改与数智赋能。开展关键信息个案数据实时采集分析,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服务、质量、安全和能级水平的智能监测、分析与预警,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资源紧急调配处置的省级区域智能辅助决策系统。
21.深化应急救治体系智能应用。建立全国统一的智能急救指挥系统,提升心梗、脑卒中、创伤等急危重症抢救能力。建立智能血液管理系统,加强库存监测和联动保障。完善短缺药品智能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精准保障临床必需药品按需储备和合理调配。
22.发展智能新型服务业态。推广健康消费理念,鼓励发展智能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新型服务业态。支持各地创新医疗智能服务模式,推广健康创新产品,开展合理用药、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知识咨询和宣传。加快智能理疗技术推广应用,支持合乎条件的AI产品进入临床试验。
23.提升智能医疗装备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支持医疗装备生产企业联合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产业链上下游开展智能医疗装备研发攻关,重点推动医学影像、诊断检验、治疗、监护与生命支持等领域医疗装备智能升级,鼓励联合申报参与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攻关。支持国产智能医疗装备在医疗机构的首台(套)应用,针对技术创新与临床应用水平处于全国前列的智能医疗装备开展推广应用。
24.推动智能信息产业创新。加强人工智能标准数据集和语料库、核心应用组件等研发,支持各地建立高质量医疗健康数据的可信数据空间,鼓励研发医疗卫生行业垂直大模型应用。孵化专业化、专科化的医疗智能体。
(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集约建设国家和省统筹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纵向联通全覆盖,横向联通所有公立和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身份证号码为个人健康信息唯一标识的主索引,规范采集门诊和住院信息,建成国家医疗健康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
(二)丰富医疗数据供给。推动“三医”协同和跨部门数据共享,优化数据收集和标注流程,完善医疗卫生领域数据标注,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安全有序互通互联、强化应用。
(三)优化人工智能算力算法。依照国家算力基础设施总体设计和布局,结合国家AI应用中试基地,支持省级统筹建立行业公共支撑服务平台,提供统一、高效、开放的人工智能算力服务。鼓励加快核心算法研发,推动医疗卫生领域垂直大模型开发应用。推动医学人工智能开源软件建设,持续提升共建共享水平。
(四)加强中试基地建设。围绕临床诊疗、患者服务、医学科研、药械研发、中医药、传染病防治等重点方向,建设卫生健康行业国家AI应用中试基地,建设具备算力服务、模型服务、数据服务、应用中试验证等能力的全栈式共创平台。
(五)加强科学技术人才和标准支撑。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在卫生健康领域国家科技重点项目中的布局,为AI赋能卫生健康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建立完善有关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规则,构建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支持建立卫生健康行业人工智能复合型人才培训基地,创新人才评定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一)优化行业管理和审核体系。完善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治理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根据服务对象、产品用途、风险等级制定评估标准和指南,明确监管职责。推动医疗卫生领域大模型规范备案,优化AI应用审核程序。
(二)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和预警机制。加强对AI研发、审评、准入、应用等各环节监管,开展应用监测评估。建立大模型应用评测验证,从医疗质量安全、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等方面开展穿透式监管,加强动态监测和预警。
(三)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科研机构等的安全防范,建立临床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制度,制订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隐私信息保护负面清单,建立健全智能应用数据安全防护体系,促进数据规范流通共享。
(一)加强制度建设。鼓励各个地区加强人工智能科研保障、职业支持和人才评价机制,加强定价、支付、分配等配套政策建设,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建立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管理办法,确保AI发展安全、可靠、可控。
(二)加强试点示范。发挥国家AI应用中试基地、卫生健康行业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特色基地作用,开展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和可信数据空间建设试点,推动人工智能研发和应用落地,优化工作机制,持续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三)加强宣传合作。加强政策宣传和规范引导,防止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强化人工智能技术及治理应用的国际交流,坚持互利共赢和智能向善,推动技术普惠和成果共享。
11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银发医养行动的通知》,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参与医养结合服务,壮大医养结合“银发力量”,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
按照立足实际、平等自愿、双向选择、满足需求的原则,将社会医养结合服务需求和退休医务人员个人意愿、专业特长、经验优势充分结合,发挥退休医务人员专业作用,推动实现老有所为,更好顺应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医疗卫生机构身体健康情况良好的退休且具备相关执业资格的医生、护士和具备相关卫生专业方面技术资格的药师、技师等医务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依法依规开展诊疗、康复、护理、药事、安宁疗护、检查检验、营养健康、心理健康、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等服务,以及业务培训、质量控制、教学科研、机构管理、顾问咨询、志愿服务等。
(一)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发挥专业特长为医养结合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医养结合机构依据执业范围和服务需求,主动与当地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老年医学特色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卫生机构对接,招聘退休医务人员到本机构执业。支持有需求的医养结合机构依法依规聘用异地退休医务人员进行季节性支援。
(二)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到协议合作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退休医务人员作用,在了解其意愿和相关机构需求的基础上,通过返聘等方式,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到协议合作的养老机构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向其内设诊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派驻退休医务人员,可探索建立定向输送机制,根据实际的需求进行供需匹配。
(三)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开展相关健康管理服务。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参与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开展老年人健康评估、药事咨询等服务。丰富老年人健康管理内容,加强老年人养生保健行为干预和健康指导,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开展中医体质辨识等服务。开展健康宣传和科普讲座,为老年人提供预防接种等健康咨询,普及营养膳食、科学运动、心理健康、安全用药等健康知识,逐步的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
(四)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参与医养结合机构相关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支持退休医务人员作为专业师资,面向医养结合机构工作人员开展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应急救护、安宁疗护、药学服务、医院管理、中医药服务等培训,充分的发挥“传帮带”作用。鼓励指导或参与老年健康、医养结合等科学研究。支持退休前在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岗位工作的退休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机构运营管理和科室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医疗、护理、传染病防控、院内感染风险防控、质量控制等管理规定和操作规范,提升机构管理上的水准。支持有意愿的退休医务人员按规定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五)支持退休医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退休医务人员利用专长服务社会,打造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点的银龄志愿行动服务品牌。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就近就便参与城乡社区志愿服务,鼓励到医养结合机构、不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的养老机构开展上门志愿服务,依法依规到基层社区开展健康义诊活动。鼓励退休医务人员结合自己条件,异地参与医养结合志愿服务。
(一)确保退休医务人员执业安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退休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退休医务人员执业应符合《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协议合作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服务站点、家庭医生工作室等提供服务的退休返聘医务人员,按规定完成医务人员多机构执业地点备案工作。医养结合机构要保护退休返聘医务人员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做好职业伤害预防工作。
(二)建立退休医务人员权益保障机制。医养结合机构要与退休返聘医务人员签订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依法保障其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劳动报酬结合岗位价值、个人职称、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参考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水平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领导干部参与医养结合服务按照兼职相关规定执行。鼓励医养结合机构为退休返聘医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等商业保险。医养结合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支持退休返聘医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
(三)强化对退休医务人员的人文关怀。关心退休返聘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医养结合机构要参照在职人员健康体检频次和标准,为退休返聘医务人员提供同等健康体检待遇,鼓励为退休返聘医务人员提供灵活排班选项及带薪休假。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医养结合机构可对退休返聘医务人员本人或其近亲属入住本机构的费用给予一定优惠支持。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推进银发医养行动,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参与医养结合服务,统筹做好执业注册、权益保障、行为规范管理等工作。季节性明显的地区应加强区域协作,支持退休医务人员依法依规跨区域参与医养结合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退休医务人员参与医养结合的经验做法及先进事迹,大力弘扬老有所为、爱岗敬业奉献精神,激发银发力量参与医养结合工作。
北京、河北、吉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西、海南、重庆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银发医养行动重点省份,结合医疗卫生人力资源、人口老龄化程度分别选取3个地级行政区或直辖市所辖市辖区重点推进,建立退休医务人员参与医养结合人才资源库,搭建服务平台,利用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学协会等开展退休医务人员招聘、推荐使用等服务,推进供需有效对接,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工作模式。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开展银发医养行动。
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国家药监局修订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新版《规范》”),并于11月4日发布。
新版《规范》共15章132条,增加了质量保证、验证与确认、委托生产与外协加工三个章节,其他章节条款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
新版《规范》体现以下特点:一是进一步强化质量风险管理理念,确保从研发设计到售后服务风险管理一以贯之;二是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体系中质量保证系统建设,确保规模化生产制作的完整过程的持续稳定;三是进一步强化委托生产等新业态管理要求,明晰各环节责任,确保全链条高水平安全;四是进一步强化“验证与确认”这一关键环节在操作规范和提升结果可靠性方面的重要价值,确定保证产品生产的全部过程关键要素得到一定效果控制;五是进一步强化鼓励生产制造数智化转型,确保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有效应用。
新版《规范》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年64号)同时废止。
近日,一项发表于《中国病病预防控制中心周报》(China CDC Weekly)的最新报告数据显示,国内狂犬病病例数在经过连续 16 年下降后,在2024 年出现首次反弹,较上一年增加 36.9%。尽管绝对数量仍然较低,但这一现象或提示狂犬病的传播动力学或防控效果有几率发生了改变。
该研究分析了 2005-2024 年国内报告的近 2.5 万例狂犬病病例的时空分布与人群特征。结果显示,自 2007 年达到 3300 例的峰值后,国内狂犬病发病率连续 16 年下降,直至 2024 年出现反弹(167 例,较 2023 年增长 36.9%)。其中,河南省在绝对增长数量上表现最显著(新增 14 例病例),且涉及县区最多(27 个报告县区)。其他出现明显增长的省级行政区包括广西(5 个县区,+11 例)、江苏(5 个县区,+7 例)、湖北(3 个县区,+7 例)和贵州(5 个县区,+6 例)。
整体来看,过去 20 年男性、农民及 41-70 岁人群构成狂犬病的最高风险群体,广西的发病高频县区数量最多。此外,过去二十年间中国狂犬病高风险核心区域明显北移:从 2005-2014 年广泛分布于西南各省,转变为 2020-2024 年集中于中部农业区,特别是豫、湘、鄂、皖四省交界地带。研究者表示,中国的狂犬病防控工作已成功使疫情从广泛的地方性传播转变为局部聚集性散发。2024 年出现的反弹是来自既定热点区域的局部反弹,而非传播范围的地理扩张。要巩固这些防控成果,需针对这些持续高风险县实施精准预防策略。
肾脏类器官是一种由人类多能干细胞培育而成的微型三维结构,并非完整器官,但能再现肾脏的多种主要结构和功能。此前,难以大规模、稳定且成本可控地生产类器官一直是其进入临床应用的重大阻碍。近日,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生物工程研究所(IBEC)领导的国际科研团队宣布开发出一种可规模化生产人类肾脏类器官的开创性技术,并首次成功将类器官与猪肾脏在体外结合,再移植回猪体内。
研究人员通过微聚合和基因工程技术,首次建立了一套系统性、可复现的方法,可在短时间内精确生产出数千个人类肾脏类器官。进一步实验中,研究团队使用了常用于维持移植前器官活力的常温灌注机,将人类肾脏类器官注入常温灌注机支持的离体猪肾,实时监测其整合情况。随后,这些经过改造的猪肾被移植回动物体内。结果显示,在移植后的 24 和 48 小时,人类类器官被成功整合在猪的肾脏组织中,保持了生物活性,且并未引发显著的免疫反应。同时,移植的猪肾脏功能正常,没有损伤或毒性迹象。研究人员表示,该研究的长远目标是在前使其再生或得到修复,减少慢性病患者的等待时间,并增加可供移植的器官数量,未来有望在临床试验中利用类器官进行离体细胞治疗。研究论文 10 月 31 日发表于《自然-生物医学工程》。
一项 10 月 27 日发表于《自然-心血管研究》的新研究发现,男性在大多数情况下要比女性多锻炼一倍,才可以做到相同的预防冠心病效果。
来自厦门大学的研究人员分析了英国生物银行数据库中 80 243 名健康中年参与者的运动与健康数据,发现达到每周 150 分钟运动目标的女性,在八年随访期间患心脏病的风险比未达标者低 22%;而男性的风险则降低了 17%。进一步分析显示,女性每周锻炼 250 分钟即可将心脏病风险降低 30%,而男性需达到每周 530 分钟的体育活动量才可以获得同等益处。针对 5000 余名冠心病患者的分析也得到了类似的结果:达到每周运动目标的女性患者在随访期间的死亡风险,仅为运动量相当的男性患者的三分之一。该研究并未探究同等运动量下女性收益大于男性的原因,但作者推测,性激素差异、肌肉纤维类型以及分解糖分产生能量的能力可能是潜在因素。
研究者表示,无论男女都能通过体育锻炼获得显著的心血管健康收益,然而全世界内,未能达到体育锻炼目标的女性多于男性,“我们特别希望研究结果能激励缺乏运动的女性增加活动量,以此来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的一项新研究之后发现,当一个人睡眠不足时,身体似乎会通过启动大脑内脑脊液的“涌动”,试图弥补本应在睡眠中执行的清洁过程。然而,我们应该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注意力显著下降。
此前的研究发现,睡眠期间,脑脊液会遵循特定节律在大脑中进出流动,带走大脑的代谢废物,且这种流动与睡眠期间脑电波的变化紧密关联。在这项新研究中,科学家招募了 26 名人类被试,试图了解睡眠剥夺后脑脊液流动会发生怎样的变化。结果发现,整夜没睡的被试在注意力任务中的表现远不如正常睡眠的被试,前者在任务中走神(发生注意力缺失)时,他们脑内的脑脊液会涌出大脑,走神结束后脑脊液则会流回大脑。研究人员推测,当大脑缺乏睡眠时,它会补偿执行通常发生在睡眠期间的清洁过程,以注意力下降为代价。此外,研究还发现了睡眠剥夺后清醒状态下的注意力失效与一系列脑体变化精密协同:例如神经元活动偏移、瞳孔收缩以及呼吸和心率的下降。这表明,大脑内有几率存在一个单一回路,同时控制着注意力及体液流动、心率和觉醒等身体功能。相关论文 10 月 29 日发表于《自然-神经科学》。